沈阳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汇总全市各区、县(市)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基础上编制而成。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沈阳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she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联系电话:024-83779291电子邮箱:zwgk2005@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按照《即时比分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地区、各职能部门网站为依托,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落实就业创业信息、市场监管信息、减税降费信息、扶贫信息、棚户区改造信息、环保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等重点政务公开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和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429条,其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93982条,各区、县(市)7144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107条,其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2205条,各区、县(市)902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9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592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706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13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545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公开各行业、各领域涉及公众和企业的相关政策文件4494件,公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956条。

  2.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303个,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信息43条。

  3.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67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0529条。

  4.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63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等信息3893条。

  2.公开营商环境信息,包括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情况等,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典型事例、成功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信息1507条。

  3.公开国资国企信息542条。

  4.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79条。

  5.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数97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51条。

  2.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64条。

  3.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等消费情况信息254条。

  4.公开产品质量监管信息191条。

  5.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244条。

  (四)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公开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330条。

  2.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6313条。

  3.公开教育领域信息520条。

  4.公开卫生领域信息6021条。

  5.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3142条。

  (五)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98条。

  2.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57条。

  3.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36条。

  4.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335条。

  5.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70件。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已编制完成,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沈政发〔2017〕54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含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共651项,其中行政许可373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确认86项,公共服务123项。市本级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共543项,涉及35个市直部门,其中行政许可314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确认70项,公共服务120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市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及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在效率上提速,在标准上加码。2017年,在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上,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的通知》,明确了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要将办理复文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全年,共承办省建议提案102件,市建议提案1232件,已全部办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摘要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2017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16场。各地区、各部门累计266家次通过“沈阳发布”平台进行新闻发布,发布内容涵盖“贯彻落实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幸福沈阳 共同缔造”、“迎新春 惠民生”、全市“两会”、政府规章政策解读等,累计到会采访记者3500多人次,全年累计刊发(播)、转载稿件万余篇。目前,“沈阳发布”已经成为我市对外宣传的权威品牌,受到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沈阳新闻频道《沈阳新政》播出340期、《政策说明书》播出680期、《数说沈阳》播出32期;沈阳交通98.6广播电台播出《沈阳新政》80期;《政策说明书》系列读本制作3期,向全市社区免费发放,读本内容丰富,贴近民意,涵盖医疗保险、物业管理、供水供暖等12个大方面、127个最新政策解读;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政务公开专栏制作48期,答复解决问题140余个;《微民生》网络访谈节目共制作了63期。内容包括“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义务教育”、“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四大主题;受理《民心网》政策咨询123件,群众对政策咨询答复比较满意;受理《民心网内参》86件,按时反馈率、群众满意率、优秀率均为100%;《政务公开报》已编辑制作20期,发放35万份,投放覆盖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全年沈阳政务微信发布信息911条,微博发布信息1119条,微博处理群众诉求5件,其中疑难件1件。政务短信发布共13期,累计发送至1414万联通手机用户。

  3.全市共发布政策法规类文件4494件,政策解读类文件3061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法规类信息144条,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了33篇政策解读内容,关于《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等政策解读内容点击率均达到5000次以上,深受市民群众好评。

  4.开展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沈阳市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活动当天市长姜有为在《沈阳日报》发表题为“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署名文章。此次活动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各部门联动,针对“七证合一”等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举措进行解读。本次活动共持续20天,采取网络、报、刊、视频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介相结合、现场群众与网民同步参与相结合的全新宣传模式。活动中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以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扩大政务公开的公众知晓程度,营造了良好参与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300余个职能部门31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3000余人,解答政策咨询45460件,现场关发放各类宣传单(册)55500余份,为22800余人次进行了宣传讲解,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9.7%。

  6.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导向作用,重点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全面、及时发布市政府有关农业、住房、医疗、食品安全、创新管理等多方面的文件和法规政令,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开展宣传解释工作,不断为市政府领导、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务信息和内容丰富的实用资讯,努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服务面广泛的政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行《政府公报》24期,公开政府信息91件,政策解读稿件15篇,重点对部分新发布的文件、法规及百姓关注的具有较强政策性的文件进行了深度解读,有效发挥了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依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建立完善舆情处置回应制度,对舆情监测和应对的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做了明确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舆情处置工作。根据省、市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要求,制定了《沈阳市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在责任分工方面明确规定,全市各区、县(市)政府、政府各部门均需参与舆情收集处置回应联动工作。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719次。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按照《条例》及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和备案各环节的操作。2017年,采用信件、传真、网络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66件,当面申请947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308件、信函申请310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97件、“同意全部公开”914件、“部分公开”30件、“不予公开”6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0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7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7件。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受理行政复议6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40件,被依法纠错数14件,其他情形数14件;受理行政诉讼10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80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其他情形数20件;受理举报投诉12件,相对人对受理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基本满意。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1.按照《条例》要求,组织指导全市13个区县及59家市直、和中省直单位完成各自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2016年度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字版及图解版,于2016年3月31日前在沈阳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2.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制定《沈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细则主要任务分工表》;制定《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沈政办发〔2017〕39号)。

  3.按照沈阳市《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沈委发〔2016〕23号)要求,于2017年8月5日正式印发《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沈政办发〔2017〕58号),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及至少1个具有本单位业务特色的政府信息清单,现已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二)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沈阳市信息查阅场所分别位于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沈阳市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沈阳市信息查阅中心自成立以来,以政府已公开信息为依托,始终秉承“从群众利益出发,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宗旨,不断加强中心软硬环境建设。2017年,现行文件利用人次:119人次,现行文件件数:595件;复印:19839张;出具证明:4990份。为解决居民房屋拆迁、劳模待遇、提高退休金、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提供了依据,加强了党和政府与百姓的联系,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培训工作情况

  2017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对我市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1.线上模式依托互联网(QQ 群或微信群)平台,采取部门轮流授课形式,每周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及工作中常用软件的使用方法等内容进行讨论式培训。

  2.线下培训于2017年9月21日,组织全市各区县及部分市直单位在皇姑区牡丹社区开展。主要就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工作经验总结;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如何利用网络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如何利用“三进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沈阳市政府信息清单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等内容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培训中共编制培训材料3册。通过此次培训,总结推广了半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开阔了部门的思路,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7〕21号)中指出我市存在2个问题,一是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职业资格事项清单、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方面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解读等信息公开不全面。

  2.整改情况:召开有关部门专题调度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针对专项检查我市存在的2个问题和3个责任部门逐一进行了调度,明确整改时限,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及操作步骤等整改细化工作。同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对我市存在的问题和其他城市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现我市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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